行为和意识的传统生理学理论 那时的生理学假设究竟是为什么的?神
然而,这是神经过程所具有的唯一的质的多样性;除此以外,一切复杂性都由不同部位的细胞兴奋的结合来进行解释。毫无疑问,大脑的定位问题在心理学领域显得十分重要。 我曾说过,这种形式的生理学理论在1911年颇为盛行;我还必须补充的是,十年前,伟大的生理学家卜冯·克里斯(J·Von 生理过程是分子的,完全与行为过程不同 看未,有必要对此问题筛选出一些突出的方面。首先,是托尔曼所谓的分子。在神经兴奋中找不到任何充分子的特征,神经兴奋的总和构成了神经活动。其次,这种生理过程的理论与它的行为环境一起构成了行为的基础,或者,正如前面所讲的那样,构成了意识现象的基础,它的构成几乎完全不受克分子行为或意识现象的控制。后者仅仅通过进入了我们在前面提过的质的感觉差异而对该理论产生影响。以特定方式解释过的解剖学事实看来揭示了若干彼此独立的结构,也就是神经元;确实,解剖学的事实是该理论的主要基础。但是,不仅这个理论不受行为观察或心理观察的支配,而且,它对这种观察还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把行为描述为大量反射的结合(不论是原始的反射还是条件反射),根据感觉把行为环境描述成心理要素(elements),这两者在形式上是相似的。当现代实验心理学问世时,感觉理论并没有与其一起创立,而是从旧的思辨体系(Speculative 它们的关系仅是事实的 再次,在这一理论中,作为刚才表明的两种特征的结果,一方面是克分子行为和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生理过程的基础,都是事实的。实际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冯特(Wundt)难道没有强调过以下的观点,即忧郁的感觉和相应的中性事件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点吗?斯托特(Stout)在1913年断言:“按照任何一种观点,必须把思维和感觉看作与任何物质过程基本上不同的东西,而大脑的原子和分子运动基本上与思维和感觉不同”(1913,p.16),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上述这种断言更加肯定的呢?托尔曼难道没有在1932年刊布的著作中写过下面这样一段话吗?托尔曼是这样说的:“我们坚决主张……‘行为-活动’(behaviour-acts)尽管毫无疑问完全与物理学和生理学的基本分子事实——对应,但是,作为‘克分子’整体,它们具有某些自身的突出特征”(p.7)。如果我们认为这个陈述意指克分子行为基本上与作为基础的分子生理过程不同,那么我们就把第三点与第一点连起来了。 鉴于上述三个论点,该理论必须受到谴责。分子生理过程的假设是以十分脆弱的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它导致了一种对行为和意识的分子解释(这种解释与事实发生冲突),或者完全将这两种系列的过程割裂开来,即将生理过程和行为过程或意识割裂开来,与此同时,通过把其中一个视作为另一个的相关物(这种关联的性质完全未知),而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最为密切的可能关系。 现在,读者可以理解威特海默的贡献了;读者还会发现,为什么他的生理假设要比其他任何东西给我的印象更为深刻。他所说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两句话:我们不应把生理过程视作分子现象而应视作克分子现象。如果我们果真这样做的话,则旧理论的一切困难都会烟消云散了。这是因为,如果它们是克分子的话,那么它们的克分子特征将与意识过程的特征一样,它们被假设为意识过程的基础。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我们的两个领域非但不会被不可逾越的鸿沟所隔开,反而会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于是,我们可以把我们对行为环境的观察和对行为的观察作为具体阐述生理假设的资料。由此,我们不只处理这样一些过程中的一种过程,而且我们还必须处理尽可能多的不同的心理过程,这两种类型的变式肯定是一样的。 克分子生理过程 然而,只要人们还不知道克分子生理过程是什么东西,那末,这种理论看来仅仅是说说而已。我们难道没有把新的实体引入生理学中去,从而引入科学中去,致使与科学原理不相容吗?难道物理学不是一门超级的分子科学吗?威特海默看出物理学并非分子科学;但是,他知道这种异议的错误性。这项工作留给了苛勒,苛勒于1920年通过表明物理学是一门克分子科学从而证明这一论点的错误性。“原子论”(atomic 分子理论和实体类别 上面的陈述所包含的谬误有其深刻的根源。人类建筑师将砖头组装起来盖成房子。他知道,正如他把房子造起来那样,他也可以把房子毁掉;他知道,他在与砖头打交道,毕竟他的房子是一些砖头组装而成的。但是,他恰恰忘记了他已经把这些砖头堆砌在一个引力场中,如果没有这种引力场,他可以用极少的砖头建造一所房子。但是,比起引力来,砖头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因此盖房者仅仅想到了砖头,从而形成了他的现实概念。对于人类思维来说,实体具有体现现实的作用。分子理论只不过是这一思想的应用而已。基本上,它导源于一种选择性原理(selective 不过,这种困难仅在哲学家方面产生,建筑师或物理学家不会产生这种困难。物理学家与这种原始的现实主义则相距甚远。实际上,物理学家发现,要想找到“实体”是越来越难了。有组织的力的场(fields “生理学模式” 也许人们会反对说,没有人会把“生理模式”(physiological pattern)这个词用于每一册书中和涉及该题目的每一篇专题论文中。这是十分正确的。“模式”一词使问题变得模糊起来。在哪种意义上说这种模式可被认为是真实的呢?只有在我所谓几何的或结合的意义上,在这意义上同样可以用于掷骰子游戏。如果你摇动六只骰子,每一结果都可以称为一种模式:536224,151434,625251,等等。这里,“模式”的含义除了一些独立事件的结合以外,并不意味着任何东西。这些模式可以产生十分真实的结果。我拿起电话,拨了号码234(模式),结果校长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如果我拨479,那么心理系的电话铃也会响起,如此等等。这便是归因于生理模式的那种现实,与我声称的行为的克分子方面的那种现实颇为不同,也与我声称的生理事件或物理事件的克分子方面的那种现实颇为不同。我在先前讨论中曾用过的一个例子将会使这两种现实形成对照:“把同样容量的两个绝缘的电容器置于一个同质的电介质里,两个电容器之间保持很大的距离。然后,我将同样数量的电流E通向每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