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不介意其他人握着你妻子无毛的手掌,但介意他人摸她有毛的手背?
这当然违背我国俗话“手心、手背都是肉”所强调的手掌和手背无差别,俗话流行乃因我们知识有限。
要验证手心手背有无差别,可以“以手试法”:在握手掌时抚摸对方的手背几次,看看对方和旁观者会如何反应,如果当场不遭暴力,可能人家以后也怕与你交往。
手掌、手背有何区别?为什么可以通过抚摸安慰人和动物?
昨天出版的学术刊物《神经元》发表的文章,对此方面有迄今最详细的述评。当然,文章并非针对你和你妻子,以上比喻是为了吸引眼球(还有什么应该比神经生物学更吸引眼球的?)。
长期以来,科学界研究躯体感觉限于痛、温、压/触,近十年研究了痒(其中华盛顿大学的陈宙峰和霍普金斯大学的董欣中贡献很大)。
最近对触觉的研究也逐渐明确触觉可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一般的触觉用来辨别物体,特别的触觉用来交流感情,所谓discriminative touch和affective touch。
我们大家常被手掌和脚掌“一叶障目”,手掌的作用特别强,我们一不小心就以为它就代表全身。其实,手掌、脚掌无毛(glabrous),其触觉只有辨别性,无感情(也就是为什么“你不介意其他人握着你妻子无毛的手掌”)。但全身更多的部分有毛(hairy),对触觉的空间辨别程度远低于手掌,但起着情感交流的作用,抚摸的愉快不能通过手掌,只能通过有毛区的皮肤(包括手背,这就是为什么你“介意他人摸你妻子的手背”,虽然你无需知道其中的生物学道理)。
英国Liverpool大学的McClone等复习文献,提出情感性触觉与辨别性触觉从分布在皮肤的第一级神经元就不同,传入中枢神经系统的通路不同,最后到达的大脑皮层区域也不同。辨别性触觉最后到初级感觉皮层,情感性触觉到岛页(insula)等情感性区域。这两个系统有多个差别,其中辨别性触觉对于接触他人和自我无差别,同样的分辨率,而情感性触觉在他人抚摸的时候效果远优于自我抚摸。这需要脑中有机制分别他人和自我,可能是自我抚摸时同时又冲动传到情感系统告诉它不要受骗了,这是自己来的、无情感交流的意义。
这样,也可以提出皮肤是社交器官(social organ),而且是面积最大的社交器官。有些病态可以也与此有关,比如有些人大叫:不要碰我,可能不仅是正常人避免交往的一种信号,也是病人的一种表现形式。轻轻的碰,不是因为产生一般的痛觉,而是在社交异常的人产生更加不愉快的感觉?
原文见2014年5月21日《神经元》,McClone et al. (2014) Neuron 82:737-755
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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