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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病理学检查

时间:2006-06-21 15:58来源:大众医药网 作者:admin 点击: 330次

第十三节 病理学检查

  一、病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要求

  1.活体检查申请单应逐项详细填写清楚。对病理学诊断可能有影响的病史、体征及特殊检查的结果,应作具体而简明扼要的说明,记明各项临床诊断的确凿程度、尚待解决贩疑问,以及某组织或器官须作的某种特殊检查如生化反应、特殊染色、免疫荧光、免疫组织化学、免疫电镜检查等。

  2.尸体剖检申请单 应比较详细填写病史、体征、各项检查、入院后疾病发展过程、治疗情况、死亡前的病程状况。申请医师应明确提出尸检目的、根据需要提出局部剖检或全身剖检。尸体部检应征求死者家属同意,以及科主任、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二、送标本注意事项

  1.手术中切取的组织标本,应立即投入固定液中固定(在手术室中应备有标本瓶及固定液),一般以10%中性福巴林为固定液,固定液的量不得少于标本体积的5倍。标本瓶口宜大,便于标本固定后取出。标本与瓶壁、瓶底接触影响固定者,以脱脂棉衬垫;浮于液面者,以脱脂棉覆盖。如为传染性标本,应注意勿污染容器外面。

  2.标本容器上应贴有患者姓名、送检单联号的标签。如同一患者同时取有数种组织,或同一组织由不同部位取出,应分盛容器,并分别注明。不同患者的标本,不得放在同一容器内。

  3.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的变形,有碍诊断。标本送检前勿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科医师到声,否则应在病理检查申请单内详细描写标本剖开前后情况。送检的标本不可太小,以免影响诊断。细小(<5mm)及脆而易碎的小组织,须用小纱布包裹,用大头针将标本固定其上,以防遗露。

  4.标本如为整个器官或其大部分,或体积较大,可不固定,但应尽早送病理科处理。

  5.各种体液、穿刺液细胞学检查标本,应立即送检。若不能立即送检,应即离心沉淀=,将沉淀做成均匀的涂片2~3张,立即放入乙醚和95%乙醇等量混合液或95%乙醇中固定,然后连同固定液或在涂片表面涂以甘油后送检。阴道排出物、鼻咽或其他分泌物、穿刺物涂片,应于涂片制成后即放入上述固定液中固定,然后送检。

  6.须在手术时作活体组织快速诊断,应提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以便准备;手术过程中临时需要者,先用电话通知。送检标本时应写明手术所见。

  7.收检标本时必须仔细查对送检的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写是否符合;容器上的姓名和联号及申请单所写是否符合;标本已固定否;固定液的种类和量是否合适;送检单是否逐项填写清楚。若发现有错误、疑问呀不合要求时,应立即查询清楚或作适当处理;合格者即签收,如标本已干涸或腐败,则不应接收。

  8.收到标本后,应按标本性质分类编号。活体组织检查编号以“外”或“S”为字首;体液标本编号以“液”或“F”为字首;实验动物及其他标本编号以“动”或“E”为字首;尸检标本编号以“尸”或“A”为字首。各类标本的编号前亦可冠以年度,如“A91-5543”,以便检索。

  三、病理诊断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地对资料加以分析、归纳,提出诊断或意见,切忌心观臆断,先入为主,要全面考虑病史、体征、各项检查、肉观及镜观所见。必要时亲自检查病员。疑难病例不应仅凭镜检来作诊断,每一个病理诊断无须有形态学依据,不可牵强附会。

  2.在保证诊断正确的基础上,诊断者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报告。一时不能发出报告者,应与临床医师主动联系,说明原因。

  四、看片方法与步骤

  1.核对检查申请单、切片号码、数目、标本大小、块数。

  2.低倍镜全面流览,大致了解组织结构间的关系。

  3.注意组织边缘部分有无上皮被覆,上皮与间质是否有明显界限或相互移行,是否有乳头状突起或腺腔样陷窝。如是肿瘤,注意它和正常组织的境界及相互关系,有无包膜形成,组织中部有无残留的正常组织结构,如某些腺管。

  4.注意有无巨大细胞及其性质;注意有无丝状分裂及其部位,是否邻近血管或见于正常组织可有丝状分裂处。

  5.对炎细胞少的坏死组织,须细察其组织结构,以免漏诊、误诊。

  五、诊断报告书写方法

  1.活体检查报告单 应逐项详细填写清楚。对诊断有影响的眼观与镜观所见应详细描述,有关的阴性结果也须扼要记明。组织材料及各种体液的有关微生物学、寄生虫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检查结果也应记入。诊断应按主次顺序排列。活体检查报告单由病理科医师签署。诊断结果的书写一般分下列数种;

  (1)明确病理诊断 即诊断结果肯定无疑。如肠粘膜找到痢疾阿米巴痢滋养体伴有坏死,子宫颈鳞状细胞癌Ⅲ级,皮肤瘤型麻风找到耐酸杆菌,溃疡型幽门腺癌等等。

  (2)病变符合或可符合某种疾病 即组织形态上有相当根据,但病变的特殊性不足以肯定诊断,须结合病史及其他检查条件符合或可符合某一疾病。如“病变符皮肤结核样型麻风,建议临床医师结合临床所见肯定诊断”。

  (3)疑以某种疾病的可能性较大 形态上有一定根据及疑似处,但诊断不能肯定者,只能作描述性诊断。如“喉头粘膜乳头状瘤上皮有局限性间变,癌疑”;“鼻咽部恶性肿瘤,未分化癌可能性大,但网状细胞肉瘤难完全排除”。

  (4)否定诊断 临床上有一定证据提示某种疾病的可能,但在病理形态学上缺乏依据。

  2.尸体剖检记录、总结、诊断和报告

  (1)尸检记录是长期保存的医疗文件,应按一定的格式书写。病变的描述可按各系统器官病的主次为序。全部检查记录均以文字描述,并附以必要的绘图或照片。尸检时所做的临时记录为备忘性,不能代替详尽的尸检记录。

  对病变的描写应客观,不应加入臆测和推论,务求详尽具体,确切扼要。

  (2)讨论和总结,须阐明本例的主要病症,直接致死原因,各主要病变间的关系,以及病理变化与临床的关系。比较复杂、疑难和具有讨论价值者,最好能结合文献,或在上级医师直接指导下,密切联系临床资料,进行讨论,然后作出全面的总结。

  (3)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序编排:①一般项目;②病理诊断;(以上为报告首页)③病历摘要及临床诊断;④大体检查(有照片者附入照片);⑤显微镜检查(有照片者附入照片);⑥细菌或真菌培养寄生虫检查、或毒物学检查等的报告结果;⑦死亡原因,讨论及总结。

  显微镜检查,于切片做出后即开始进行,同时再参考大体检查记录,根据镜下所见,修改和补充初步病理诊断。

  病理诊断断排列次序的原则是:依病变的重要性,重要者及与死亡有关者列前,次要者列后;或按病变因果关系,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细菌和真菌培养、寄生虫检查和毒物学检查报告,可照原文抄入报告内,并注明负责检查者姓名及报告日期,原报告单由病理科存档。

  尸检报告须在尸检后一月内完成,全部尸检报告必须经主任医师(或病理科负责医师)审查后方可发出。如已召开临床病埋讨论会,则应将讨论结果附入报告。

  尸检报告二份,一份由病理科存档,一份送病案室编入病案内。

  六、病理学检查申请、报告单举例

  收费 全费√部分   病理学检查申请单门诊号920615

  收费额¥     住院号104648

姓名 赵志坚 性别 男 年龄39 送检医院 上海××医院科别 耳鼻咽喉科 病区 五 床号6 工作单位、职别 浙江奉化县第一小学教师 住址 上海市新桥站19弄18号

  病历摘要

  双侧持续性鼻塞9年,流脓涕4年。5年前曾施行左侧鼻息肉摘除术,术后2年又复发,左侧鼻塞,流脓涕,嗅觉减退。

  临床检查 左鼻腔充满灰白色肿物,质地柔软,光滑,无出血,间接鼻咽镜下见左后鼻孔亦有一新生物。

  手术所见 摘除两个拇指大小的肿物,半透明状,有蒂。

  临床诊断 左鼻腔新生物一鼻息肉

送检标本(采取部位、送检标本名称) 曾在何处做过病理检验××医院 日期1988年2月

检查号S88-474 诊断 鼻息肉,双侧

备注 1左鼻腔息肉样组织指头大一小块

2

3

4

  肿瘤标本 肿瘤部位:    生长速度:   发现日期:   其他:

    大小形状:    活动度:  坚度:    有无转移,在何处:

  妇科标本 末次月经日期:  经量:     周期及持续时间:

    曾经何种内分泌治疗:   日期:     剂量:

    刮宫日期 其他

  病理诊断(1992-2-6)鼻息肉,左鼻腔

  病理检查报告单门诊号920615

  病理检查号S92-217     住院号104648

姓名 赵志坚 性别 男 年龄 39 送检医院上海××医院 科别 耳鼻咽喉 病区五 床号6

  送检标本名称 鼻腔新生物

  病理检查所见

  眼观:半透明、小指头大小新生物2个,各2×1cm,表面光滑,柔软,切面含有多个大小不等的囊腔,充满半凝固状胶冻样物。

  镜观:间质明显水肿,浆细胞及嗜酸粒细胞浸润明显,并含有多个大小不等的囊腔充满粘液,囊腔内衬腺上皮分泌活动显著,其基底膜增厚,且有透明变性。表面被复上皮有鳞状化生,局部糜烂,有多量中性粒细胞渗出。

  病理诊断 鼻息肉,左鼻腔

  备注:已复查患者1988年S88-474切片符合鼻息肉的诊断

  病理尸检申请单 住院号154726

  尸检号A-684   门诊号128800

姓名 高人杰 性别 女 年龄26 工作单位职别 浙江玩具厂工人 入院日期1992-1-15 送检医院 上海××医院 科别 心内 死亡日期1992-3-2 8:00 送检日期1992-3-2

  病历摘要 心慌、气急6年,加重4个月。

  自1986年8月劳累后心慌、气急,休息后缓解。1989年6月起劳累后心慌气急,休息后不能完全缓解。同时伴有咳嗽、咯痰,痰为白色泡沫样,有时痰中带血。近4个月来上述症状加重,并有端坐呼吸困难,不能平卧。经门诊检查后入院。

  过去病史:15岁时曾患扁桃体炎,关节炎。

  体检:慢性病容,端坐呼吸,口唇及四肢末梢轻度发绀,颈静脉怒张。胸廓对称,心界向两侧扩大,胸骨右缘第二肋间可闻及双期隆隆样递增性杂音。肝上界右锁骨中线第6肋间,肝下缘在肋下3cm双下肢水肿。

  检验及其他检查:血、尿、粪常规无特殊,ECG示房颤,伴交界性逸搏。

  住院后予抗炎、利尿、强心治疗,病情始终不能稳定,曾出现过频繁的早搏和房颤,每经药物纠正后,自觉症状及体征均加重。3月2日突然病情加剧,心跳、呼吸停止,ECG示“室颤”。经人工呼吸、静电除颤、心内注射,抢救无效,于3月2日8时死亡。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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