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1-03-14 03:0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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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六批“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和中组部申报通知要求,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3)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2、申报材料 (1)每位申报人选纸质申报书、个人信息表、申报书附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申报书、个人信息表、申报书附件请分别装订。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请有关二级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电子版报送要求: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PDF文件)、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如“张三”、“张三附件”、“张三个人信息表”。 申报软件客户端和填写说明电子版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 http: //www. 1000p1an. org)《国家“千人计划”第六批申报启动实施》专题下载。 申报书附件一般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时间 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处人才办。 4.其他 鼓励将“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作为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联系人:胡玉玺 唐忠阳 联系电话:88836107 88830310 E-mail:rlzy@mail.csu.edu.cn 中南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gl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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