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领导是从上升的孤立中产生的唯一特征吗?从纯理论的基础上讲,我们必须推论它不是;相反,当孤立程度太大时,孤立的成员将失去他与团体的联结,从而倾向于被分离出来;这个结论似乎与日常生活的事实完全一致,甚至与业已完成的少量实验研究完全一致。因此,利塔·霍林沃斯(Leta 但是,当杰出人物留在团体内的时候,是不是足以使他具备当领袖的资格呢?领袖术语是不是一类由不同类型组成的术语呢?杰出人物是否也有可能不成为一般意义上的领袖呢?团体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结构,我们关于这个主题的知识过于局限,以致于回答这些问题的任何一种企图都是不可取的。 我们简化了这一情境:一个人突出于其他人之上,这些人与他相比,相对来说彼此相似。但实际上,情况不会这样简单。当一个以上的异质情况发生在团体里面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领导和行为 我想提及的最后一点阐释如下。这里,有一个社会团体G和一个领袖A。让我们考虑一下A的心理团体和某个其他成员民在前一个团体GA里面,自我将处于顶端,而在后一个团体里面,一个“他”将处于这个顶端位置。很清楚,在这些行为场中,每一个场必须首先决定这个人的行为属于谁的场,然后决定其他人的行为。由于一个人的行为团体的顶端意味着某些活动被实施而另一些活动被省略,因此,在前者,那些活动将把自我保持在顶端,而在后者,活动则使它降低了位置。至于在特定情形中这些活动是什么,当然取决于特定的团体和特定种类的领导。它们不同于暴君和敬爱的主人。“高贵者的行为理应高尚”是优秀领导的座右铭,如果一个高贵者的行为与其职责相悖,那么,他便不是作为一名领袖在行事,而是不顾他的领导地位,屈服于不同力量的推动了。 对于追随者K的行为,道理也一样。如果他服从那位领袖,则他并不表现一种本能的活动或顺从的倾向,而是按他的行为场而行事,并且以此方式来保存或增强行为场的结构。 由此出发,人们可以进入数千条通道,调查有关叛乱分子、怀疑论者、牢骚满腹
复杂的团体——清晰度;动物团体;啄击表 让我们回到团体清晰度问题上来。我们关于一个同质团体和一名杰出成员的例子是很少会实现的。事实上,团体清晰度是十分复杂的。在动物团体中,它导致一种复杂的支配系统,那是鸟类的规矩,对此,施吉尔德勒普-埃伯已经观察了55个以上的种类;看来,这种情况对哺乳类团体也颇为典型(卡茨,1926年)。生活在一起的鸟类个别地决定它们的统治和服从关系,这种关系一俟确立,如果不是永远不变的话,至少倾向于长时间保持不变。这种决定既体现在实际的战斗中,也体现在竞争过程中一个成员比另一个成员更勇敢。这种统治地位的表现形式往往发生在喂食时间,即强者啄击弱者,而弱者则遭受这种打击;同时,还出现强者“昂首阔步”,弱者“畏缩躲避”的情况。至于决定这种支配地位的因素尚不清楚。其中,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可能是身强力壮,但这决不是唯一因素,正如“啄击表”(peckinglist)的事实所证明的那样。在这啄击表中,由n只母鸡组成的一个团体的第一个成员啄了n-1只母鸡,第二个成员啄了n-2只母鸡,如此等等,直到第n只母鸡什么也啄不到,从而被每一只母鸡啄。一个典型的不规则性呈三角形:A优于B,B优于C,C优于A。 我之所以简要地提及这些事实,是因为它们似乎是一些社会心理学事实,而不是鸟类心理学事实。该事实将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首先,我们把团体形成的格式塔原理应用于鸟类身上。我们在上面推论出,为了成为一名领袖,涉及到一种明确的自我和行为,它们与追随者的自我和行为不同。一个不断得到证实的施吉尔德勒普-埃伯的观察证明了对鸟类社会的这种论断。如果人们将位于啄击表顶端的那只鸟的行为(即“暴君”的行为)与位于啄击表下面的鸟(也就是倒数第二只或第三只鸟)的行为进行比较,那么,他就会发现,后者虽然只对少数鸟类占有统治地位,可是它的凶残程度大大超过了第一只鸟对待所有成员的态度。但是,一俟他把倒数第一只鸟以上的所有鸟都从团体中移走,这只鸟反而变得很温和,甚至十分友好,这会使另外一只鸟相当惊奇(1924年)。在人类社会中,也不难找到与上述情况相似的情境。这种行为的一个方面可能主要是社会群集的结果,而不是个体特征的结果。 啄击表的起源:自我的向上倾向 对于‘啄击表”的事实,我们有何解释呢?换言之,我们能否获得这样的事实,即当两鸟相遇时,它们是否一定会根据团体动力学的一般原理建立起相对的统治关系呢?由于团体和自我之间的密切的相互联结,对此的评论具有某种保留,并有充分理由认为它们在许多方面肯定是不恰当的。 根据上述的讨论,我们了解到行为团体通常是不同质的。这个“我”和各种“你”并不具有同样的地位。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已经看到,有许多因素运作着,以便在他的场内为自我提供一个中心位置,使他变得独特。这个自我拥有领导的特性,至少具有朝向领导的强烈倾向。皮亚杰(Piaget)关于幼儿自我中心行为(ego 实验证据 我们能否把这样一种力量的存在视作一个业已确立的事实呢?人们可以考虑精神分析理论和有关理论得以建立的一些资料,确实,这些事实可以用来证明我们的命题。然而,我们不准备在我们的讨论中涉及这种材料,我们只想把我们的论点限于更为严密的实验研究之中。与我们的问题有着十分密切联系的调查是霍普(Hoppe)关于成功和失败的调查,我们曾在第九章(见边码p.414)简要地提到过这种调查。他向被试们布置了一些困难的任务,这些任务倘若不经相当数量的练习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客观地说,每一次尝试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而成功并不出现在练习系列的开始。需要指出的是,对成功和失败的客观分布的描述并非是对成功和失败的主观体验的描述。因为被试很快地用一项较为容易的任务去替代(至少是暂时替代)那项布置给他的任务,也就是用很容易成功的任务去替代布置给他的任务。换言之,被试不是渴望去完成要求他完成的任务,而是降低了他的标准;用霍普的话来说,就是被试建立起一种“志向水平”(level 另外一个有利于同样假设的论点可从W.沃尔夫(Wolff)的有趣调查中获得。在沃尔夫的一些主要实验中,结果是从不同材料中获得的证据来证明的,也即一个被试必须通过留声机中一个人的嗓直来判断这个人的性格。让几个人讲下列句子,“您好,我对这些实验是否会产生任何结果感到好奇”,并将这句话进行录音,被试根据听到的这些声音来判断各人的性格,通常,被试自己的说话音也在其中。结果,在14个个案中,有12个人认不出他们自己的声音——对此结果,也许只能从主要问题以外的事实中去寻找解释了。这12名被试,以及其他一些人(总共16人,p.279)是以他们判断其他人的同样方式来判断他们自己声音的。如果人们把他们对自己的判断与其他人对他们的判断的平均值进行比较,那就会发现一些重要的差异。首先,对他们自己声音的判断通常要比对其他人声音的判断更加详细,尽管事实上被试并未认出他们自己的声音;他们还表现出对讲话者性格的更深刻的洞察。其次,自我评价(肯定是不知不觉的自我评价)始终要比他人评价的平均值更为有效,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加积极。在所调查的16个个案中只有一例并不符合这条规律,而在这一个案中,由其他观察者所作的评价相当分散,有些人评价高,有些人评价低。在余下的15个个案中,12个个案比平均数更加积极,其中5个个案确实是所有评价中最好的,另有5例可以归入前三名之列。对于这种结果的解释是:“判断者对他自己未被认出的声音所作的反应就像日常生活中他对他的‘自我’所作的反应一样:尽管没有认出他自己的声音,但是他似乎像认出他自己声音那样来作出判断”(P.290)。该假设是由我省略了一些特殊实验来证明的。然而,它指的是,自我竭力在梯子上爬得高一些。这不仅被更为正常的人或调节得更好的人所证明(他们判断自己比他们被别人判断更好),而且还为小型团体所证明,该团体的自我评价朝相反方向分化:因为他们的行为是一种张力的结果,这种张力介于他们的很高理想和他们意识到他们在实现理想方面的不足之间。正是由于他们为实现这样高的目标而奋斗,致使他们不满足于目前的成绩。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