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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四

时间:2008-10-06 02:25来源:生物导航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898次
  •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第十二章
      学习和其他一些记忆功能(I)

        学习的定义。作为成绩的学习和作为过程的学习:拉什利和汉弗莱的观点。作为过程的学习:它何时发生?学习和痕迹;学习和重复;涉及学习的三个问题。由过程来界定的学习:痕迹的巩固;痕迹的可得性;痕迹的形成:“新”过程;痕迹的后效;技能的获得。联想学习:联想主义学说;联想主义和符茨堡学派;机械学习的理论。小结:任意联结为动力组织所取代;作为一种力量的联想:勒温;我们的理论和实验研究;“联想学习’的其他类型。痕迹对一个过程施加的一般场影响。

    学习的定义

        在上一章里,我们提出了一种关于“记忆场”(memorial fields)的理论,也就是说,我们试图建立某些原理,用来解释为什么心物场(psychophysical
      field)在任何一个特定时刻都受到过去所发生的事件的影响。现在,让我们对我们的痕迹理论作一检验,考查一下它对明显地依赖于先前经验的那些过程揭示出了什么。按照一般的说法,“学习”(learning)这个术语通常用来指这个问题。人们早就知道,习得的活动不同于原始的活动或经遗传而得的活动,而且,业已提出一些理论来对这种区别作出解释,包括对学习的本质作出解释。拉什利(Lashley)把这些理论分成五种主要类型,其中有些包括了若干特殊的修正形式,他发现,按照业已确立的事实,这些理论中没有一种是可以接受的(1929年a,pp.556f.)。这里,没有必要重复拉什利在清晰的讨论之后对这些理论的批判,因为在拉什利的讨论前后,还有其他一些人对这些理论进行了抨击「例如,考夫卡(Koffka),1928年,托尔曼(Tolman)」。相反,我们准备对学习这个术语的含义进行讨论,以便为我们自己的理论打下一个可靠而又坚实的基础。

        “学习相当于行为的变化或改变”「伍德沃思(Woodworth,p162)」,或者更具体一些:“一般说来,无论何处,只要行为在重复同样的刺激情境里表现出渐进的变化或倾向,而不是用疲劳或感受器和效应器的变化来说明这种变化的原因,我们便可以说学习发生了”[亨特朗(Hunter),P.564」。汉弗莱[(Humphrey),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从这位作者那里摘引语录」声称,尽管行为的改变是一个必要的标准,但却不是学习的充分标准。“凡是学习存在的地方,后来的系列活动在对有机体的发展方向上不同于先前的活动。”“因此,为了表现出学习,一系列机体活动必须首先是这样的,即后项(terms)是以前项为前提的,这与我们所说的发生了变化是同一件事;此外,一般说来系列将会根据系统的守恒(systemic
      conservation)显示出对一个最佳项的接近”(p.105)

    作为成绩的学习和作为过程的学习:拉什利和汉弗莱的观点

        上述三位作者(也是最清楚和最有意识地给学习下定义的三位作者)把学习界定为一种成绩(accomplishment),而不是一个过程(Process)或操作(Performance)。他们根据界定,提出了说明这种成绩的过程之本质问题,拉什利用下述措词系统阐述了该问题:“……业已证明,我们提出的问题是有道理的,这个问题是,学习概念或记忆概念是否涉及单一的过程,该过程可以作为一个问题来研究,或者,它是否并不包含没有共同器质基础的大量现象”(p.525)。另一方面,汉弗莱则意欲在一切学习成绩中找到这样一个普遍原则。我们在第十章中已经看到,他拒斥了这样一种学习理论,该理论引进了与解释其他行为类型的因素有所不同的一种特定的新因素。他的论点是这样的,学习可被解释为一种整合反应(integrated
      reaction),不仅在空间上整合,而且在时间上整合。“……可以这样认为,根据有机体对单一刺激或情境作出反应或调节的概念,学习必须被视作是这样一个过程,即对一系列这样的刺激或情境作出调节或完整反应的过程。它基本上与人们所熟悉的通过整合过程的手段对情境作出反应的活动过程相似。它并不涉及新的原理,而是仅仅拓展了一个已知的原理”(p.104pe)。“所有整合都是四维的(four
      dimension-al),它是与外部变化相对应的器质过程(事件)的整合,这些外部变化也是四维的……。因此,如果我们不考虑‘联想记忆’(associative
      memory)本身的活动,而是把形成整个相关系列的先前活动整合起来,那么,我们便有了对四维情境所作的需要神经冲动的四维整合的统一的整体反应”(p.117)。“苛勒(Kohler)的黑猩猩将同时呈现在空间上的两根棍子和香蕉联结成的一个整体。黑猩猩的反应是针对包含这三种特定成分的整个时空情境的,黑猩猩的创造性整合活动已经把这三种特定成分相互关联起来了。黑猩猩通过重复而进行的学习以同样方式影响了包括重复情境中相似成分在内的相似的创造性整合”(pp.119-
      120)。“学习被界定为对复杂的重复情境的调节活动”(p.124)。拉什利和汉弗莱之间的差异比实际情况更加明显。该差异以“共同的器质基础(common
      organic baais)”这一术语为转移。如果这一术语是指涉及不同学习活动的特定“机制”(mechanism),那么,汉弗莱的观点就会与拉什利的观点完全一致了;但是,根据他的单一的学习理论,他是指共同的原则或定律,这些共同的原则或定律在不同的条件下(指不同的操作、不同的个体和物种),可能会导致十分不同的实际发生的事件,但是,这些原则或定律仍然是相同的。对此,拉什利的观点反而容易被接受。
      对汉弗莱的批评

        我前面曾经讲过,我在解释学习或记忆方面与汉弗莱完全一致,都认为须引入特殊的官能(special
      faculty)。但是,他的解决办法,正如前面的引文中所提及的那样,在我看来至少是不完整的。我吃不准我是否正确地理解了汉弗莱;因此,下述的评论,尽管是针对他的,却不一定能击中他;即便如此,这些评论也不会完全失效,因为它们针对着一种汉弗莱试图采取的观点。

          四维组织

          我们在第十章里已经论争过,现实不能单单根据空间来探究,时间维度也必须包括在内。根据这一结论,它就比较容易过渡到一种理论,在该理论中,四维时空的连续体在空间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与三维空间的连续体在空间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一样,在这作用中,所有四个维度是绝对地相等的。这样一种理论,如果站得住脚的话,将会更加直接和更加简单地解决我们的许多问题。例如,我们可以在这个四维连续体中考虑一个与点不同的一维结构,例如一段旋律。于是,我们便可以说,旋律是在时间维度中被组织的,正像一条曲线是在空间维度中被组织的一样。我不受旋律例子中的这种诱惑所引诱,也不受其他时间单位引诱,因为在我看来,它不过是形式上的类比,缺乏具体的动力意义。由于我现在准备批判的是汉弗莱把类似的概念用于学习,因此,我将不详细讨论为什么我拒绝以这种方式处理时间单位。而且,我的一些理由也含蓄地包含在我先前的论点之中。我对汉弗莱的批评是以他的整个四维情境的概念为出发点的,对于这种四维情境,存在着一种整体的和统一的反应。前几页(见边码p.530)提供的引自边码p.105的文摘继续道:“由于这个系列是由相关的术语组成的,因此它是一个统一体。”我找到了两个术语,“整体的情境”(total
      situation)和“四维的整合反应”(four-dimensionally integrated reaction)。这两个术语是不恰当的,不是因为它们原本就是错的,而是因为倘若不作进一步的系统阐述,它们是不够具体的。“整体的情境”该如何界定呢?我们看到,当这个概念用于纯粹的空间内涵时,它存在着固有的困难(参见第四章,见边码p.158)。当时间维度也包括进去时,它将变得更加困难!毋须什么修改,“整体情境”是指一个人的整个时空生活史。但是,如果它真地涉及实际上无限的大量事件,那么,没有一个过程可以得到解释。汉弗莱十分恰当地谈到过一种刺激情境的反复出现,这种情境在反复出现中形成了整个情境,也就是说,他所说的“整体情境”是指对每个特定场合来说某种不同的东西。譬如说,如果我学习打字,那么,我实践的先前场合,加上当前的场合,形成了整个情境;如果我尝试学习打网球,那么我沿着这个方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构成了整体情境,等等。因此,特定的整体情境不能简单地予以考虑;相反,我们必须解释,为什么某些过去的事件而不是另外一些事件与当前的情境联合在一起以形成整体情境。单凭四维时空,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不会为我们提供任何东西。同样的结论来自不同的出发点。并不是所有的物体都可“习得”,尽管它们都发生于四维的连续体之中。一只台球在崭新的时候和它被使用了几年以后“同样好使”,因为它是富有弹性的(elastic),以至于在每次打击所引起的球体变形后能恢复其原先的形状。对于台球来说,并不存在往事。由此可见,具有记忆的各种物体,无论是金属线还是有机体,肯定与台球不同,在这个意义上说,一旦它们受到影响以后,它们不会完全恢复到原来的状况。我们把物体中不能完全消除的变化称作该物体具有记忆,或者具有一种痕迹。根据这个概念,我们最终能够克服在汉弗莱的四维整体情境中固有的另一种困难:也就是说,过去如何影响当前的一种困难(参见第十章,见边码p.429),在我看来,光凭时空概念是不能解决这一困难的。

        现在让我们转向第二个术语,即学习系列的统一体,或四维的整合反应。由于我们对第一个术语(也就是四维的整体情境)的态度是这样的,我们认为它是不完整的,原因在于它没有假设痕迹和一种选择原则,因此,我们对第二个术语的态度肯定有所不同。这一术语非常适用于旋律和其他时间单位。但是,它是否也同样适用于渐进的学习系列呢?尽管汉弗莱没有讨论过旋律的例子,但他已经看到了这个困难。他将普通的目的性活动与学习活动进行比较,声称它们在性质上是基本相似的。“学习通常意指断断续续的系列活动,譬如说,动物一天三次被置于迷津里,而在期间的时间间歇中则被置于笼子里,这一事实并不构成目的性活动和习得性活动之间的基本差别。因为许多‘目的’以同样方式受到干扰”(p.127)。现在,人们可能会充分承认,干预本身并不会在两种活动之间构成任何基本差别,但他们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即两种活动因此是基本上相似的。一个目的性活动或一首完成的旋律在经过干预以后仍然是同一活动或旋律。动力情境在于:完成活动是一种需求,而干预则具有一种障碍的作用。但是,一种目的性行为的重复,或一段旋律的重复,已经不是开始时的同样活动或旋律;在动力情境中,并不存在要求重复的东西。第二个发生的事件,除了在数字上不同以外,在质量上也有所区别——那便是我们所谓的学习,也是我们想要解释的东西。把第一个事件和第二个事件一并称作整体反应,在我看来,既不正确,也没对解释作任何补充。根据一个活动或旋律的各个组成部分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相互需求和支持,或者,如果目的性活动在完成之前受到干预,至少处于一个指向性张力状态之中,就此认为这个活动或旋律是整体反应,这是不正确的。尤其在一首旋律中,结尾部分需要中间和开头部分,并从它们那里获得意义,而在重复同一事件的过程中,这样的关系不一定是必要的。例如,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就能实施完美的网球击球动作,那么,对网球运动员来说必要的一切训练都成为多余的了。一个完美的击球动作就是一个完美的击球动作,这与它是否经过实践,或实践了多少,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此外,重复往往不是在早先场合的要求下发生的。这就意味着:后来的过程(从先前的过程中获得了它的某些特征)通常需要地理环境中某个事件的发生,该事件与先前的事件具有相倚(con-tingent)或偶发(adventitious)的关系。这些先前的事件已告结束,它们本身并不包含能为一个类似事件的重新发生提供机会的因素。我们这里有一个十分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生平第一次来到一个积雪很深的地方

  •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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