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种选育和产品; 此类项目品种应是2000年版药典收载品种,技术达到中试阶段。 (3)珍贵和濒危野生药材代用品; 此类项目品种应是2000年版药典收载品种,代用品质量应不低于所代药材品种,技术达到中试阶段。 (4)符合种植规范和管理要求的中药。 此类项目应是符合①2000药典品种。②栽培技术有创新、中药质量标准有提高。③市场急需。④中试水平(大于1000亩)。 3.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此类项目要求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2)中药新型给药系统品种,具体包括:①透皮制剂。②缓控释制剂。③靶向制剂。④定位制剂。 此类品种要求取得临床批文。 4.中药制备及制剂技术和制药装备 (1)中药分离纯化过程中采用的先进技术及装备; (2)中药制备成型过程中采用的先进技术及装备; (3)中药质量控制中采用的先进技术及装备; (4)先进的中药制药装备。 此类项目要求具备技术和装备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和原技术装备比较证明其优势,必须有样机,经用户使用或鉴定。 (三)化学药 对于创新性较高的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要求完成或基本完成临床前的研究工作,或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对于其余类别的新药品种,要求已批准进入Ⅱ期临床研究阶段。对于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要求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关于工艺改变的补充申请批件。对于医药化工产品及药物中间体,要求与制药工业有较强的关联度,并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5年度重点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如下: 1.创新药物 本年度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包括已公开但尚未授权的专利)创新药项目。对特点突出、潜在市场前景好、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种,可在开发前期予以支持。具体包括: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药原料及制剂; 包括: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通过发酵提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用拆分或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新的复方制剂。 此类项目要求完成或基本完成临床前的研究工作 (药学部分包括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及相关理化性质研究等工作;药效毒理部分包括主要药效学、一般药理、急性毒性等工作),或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对于(2)、(3)、(4)类项目产品,应获得临床研究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创新基金;对于(5)类项目产品,应获得新药证书后方可申请创新基金。创新基金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的品种。 2.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1)新型抗高血压药物; (2)新型抗冠心病药物; (3)新型抗心衰药物; (4)治疗脑卒中新药。 3.抗肿瘤药物 (1)抗恶性肿瘤细胞侵袭转移药物; (2)放化疗增敏药物; (3)肿瘤化学预防及用于癌前病变治疗的药物; (4)作用于肿瘤细胞信号传递系统的新药; (5)其他新型抗肿瘤药物; (6)肿瘤辅助治疗(如镇痛、止吐、增强免疫功能、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等)药物。 4.抗感染药物(包括抗细菌、抗真菌、抗病毒药) (1)新型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2)新型头孢菌素抗生素; (3)新型β-内酰胺酶抑制剂; (4)新型非典型β-内酰胺类抗生素; (5)新型抗真菌药物; (6)新型喹诺酮类抗菌药; (7)其他对耐药菌有效的新型抗菌药; (8)新型抗病毒药。 5.老年病治疗药物 (1)防治骨质疏松新药; (2)老年痴呆治疗药; (3)前列腺炎及前列腺肥大治疗新药; (4)新型帕金森氏病治疗药物; (5)新型便秘治疗药物。 6.精神神经系统药物 (1)新型抗郁抑药; (2)新型抗焦虑药; (3)新型精神病治疗药; (4)偏头痛治疗药; (5)儿童注意力缺乏综合征治疗药; (6)新型癫痫治疗药。 7.抗炎免疫药物 (1)新型关节炎治疗药; (2)新型免疫抑制剂; (3)新型免疫增强剂; (4)新型免疫调节剂。 8.传染病治疗药物 (1)艾滋病的治疗药物; (2)肝炎的治疗药物; (3)结核病的防治药物; (4)血吸虫病的防治药物; (5)非典型肺炎的防治药物。 9.治疗代谢综合征的药物 (1)治疗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药物; (2)新型血脂调节药; (3)治疗脂肪肝的药物; (4)治疗肥胖症的药物。 10.罕见病用药(OrphanDrugs)及诊断用药 (1)罕见病用药; (2)解毒药; (3)新型诊断用药(包括X-射线、超声、CT、NMR对比增强剂等)。 (责任编辑:泉水) |